回水!Apple 宣佈 iPhone 電池維修退款安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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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pple 今日宣佈在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新政策實施日,即 2017 年 12 月 28 日或以前,曾經為已過保養期的 iPhone 6 或以後機款更換過電子,曾經支付 HK$635 全費的客戶,都可以獲得 HK$407 的換電款項差額退回(即 HK$635 - HK$228)。客戶需要在 Apple 授權維修地點,包括 Apple Store、Apple 維修中心或其授權維修中心完成更換,才符合上述退款資格,而且退款安排只適用於保養期已過的 iPhone,在保養期內為 iPhone 更換電池則不合資格。
退款將會以電子轉賬方式提供,或退還到客戶用作支付更換電池費用的信用卡。合資格的客戶會在即日起至 7 月 27 日期間收到 Apple 的電郵,聯絡並提供申請退款的手續安排。
資料來源:Appl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