強迫開發者更新程式
將未付要求的程式下架,Apple 的原意是要保持 App Store 在經常更新的狀態,在包括保安和個人私隱等提供更好的用戶體驗,Apple 同時希望程式能夠用到平台提供的最新功能。對於部份根本沒有更新需要的程式來說,強行更新以符合 Apple 要求只會費時失事,浪費開發者時間和人手,亦可能因為無法滿足較新的審批條件,反而令程式被逼下架。從善如流延長回應期
幸好 Apple 從善如流並作出修訂,新措施將「過時」的程式重新界定為過去 3 年沒有更新過,程式在過去 12 個月完全沒有下載或下載量極低。上述程式的開發者會收到電郵通知,提醒他們更新程式,否則就會被下架。之前開發者要在電郵發出後 30 天內作出反應,但修訂後將回應期增加至 90 天。Apple 強調就算程式被下架,已安裝的裝置依然能夠使用,in-app 購買功能亦繼續有效。
資料來源:slashgear